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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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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6月1日,长沙河西某小区,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前,手里那份(nàfèn)2018年签下的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(rényuán)上下打量着他:“您说这是您的车位?光凭(guāngpíng)这张纸,我们可没法(méifǎ)确认……” 这不是王先生一个(yígè)人(rén)的尴尬(gāngà)。在长沙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,要证明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了一个现实难题。 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的(de)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,当时(dāngshí)拿到手的,只有(zhǐyǒu)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过去,开发商注销了,物业也换了新面孔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时,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(bàoqiàn),我们系统里查不到您(nín)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 “那一刻,我(wǒ)觉得自己像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找到了(le)这张‘护身符’,物业才勉强录入。但下次呢?合同(hétóng)要是丢(diū)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唯一的“身份证”。 和王先生一样遇到“无证”尴尬(gāngà)的还有(háiyǒu)刘先生。他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。“停车嘛(ma),方便安全就行,没(méi)想那么多。”但他心里也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?以后卖房时,怎么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(le)?” 更无奈的(de)是袁先生。他(tā)买(mǎi)的二手房,车位是原房主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,房子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(wǒ)去物业‘刷脸’才做了备案。自己家的车位虽然就在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(dōu)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(huì)不属于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。 业主们(men)的担忧,并非空穴来风。 几年前,长沙(chángshā)河西的奥克斯(àokèsī)缔壹城开发商和业主就因地下车位权属之争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未纳入公摊(gōngtān)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(dàn)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 诸如此类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(miànlín)的共同(gòngtóng)困境:买的车位就像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,后面(hòumiàn)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的漏洞和隐患。 为什么不给车位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(yīyàng)的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(júzhōujūn)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复杂的现实原因。 ——“办证”门槛(ménkǎn)高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,能拥有(yōngyǒu)独立产权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(bùmén)批准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(gòuzào)独立(如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(dá)不到此标准。 ——“办证”成本高企(gāoqǐ)。 “非产权车位(chēwèi)”如果要办产权证的话(dehuà),需要补缴(bǔjiǎo)(bǔjiǎo)(bǔjiǎo)(bǔjiǎo)土地出让金及增值税,这笔费用不菲(bùfēi)。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选择规避产权登记。如按2021年4月印发的《桂林市城市车位(库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地价为基准,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(jiéjiàn)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,若某(mǒu)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压缩利润空间。 ——产权权属不(bù)清晰。 大多数开发商在出售(chūshòu)车位时,实际(shíjì)出售的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(yōngyǒu)车位使用权,也无法办理产权证。 “本来车位(chēwèi)就是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和业主签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(shòulóupán)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。 而对于车位的(de)权属问题(wèntí),大多数业主在(zài)购买时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不愿(bùyuàn)具名的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(èrbǎiqīshí)六条,车位需首先满足业主需求(xūqiú)。若开发商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(zūlìn),都可能涉嫌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,以“不租车位不给(gěi)交房” 相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(fǎnlǒngduànfǎ)》禁止的搭售行为。 王先生们(men)的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等(děng)地开始探索新路。 2024年底,长沙公证处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”。业主通过人脸识别、电子签名完成交易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(yīfèn)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(xiāngdāngyú)为合同加了(le)一道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(hé)二手交易核验。 为每个车(chē)位赋予不可篡改的数字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(tā)通过(tōngguò)“一位一码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基于北斗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空间、交易和数据(shùjù)。 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(bèiàn)法律效力如何? 湖南泓(hóng)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(shùzì)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(shì)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他也指出,这与“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。 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(suì)的陈先生直言:“我习惯拿在手里(shǒulǐ)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费用,对部分业主和中小开发商(kāifāshāng)也是考量。 民生(mínshēng)无小事。如何让“数字确权”从可行走向普及,真正替代“合同焦虑(jiāolǜ)”? ——政府引导与政策衔接(xiánjiē)。 政府层面可加强顶层设计,明确数字登记/公证备案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(kěnéng)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(jiēkǒu)。 ——平台整合与公信力(gōngxìnlì)建设。 推动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与数字登记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(wùyè)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(bù)熟悉(shúxī)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。 ——法规完善与标准统一(tǒngyī)。 在《民法典》框架下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(liúzhuǎn)、登记(dēngjì)、保护的细则,为数字确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(xìnxī)标准和查询系统。 ——市场(shìchǎng)参与方协同。 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登记/备案(bèiàn),将其作为提升(tíshēng)服务、保障交易透明度的举措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并利用(lìyòng)好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 车位的(de)(de)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在于为奔波的生活(shēnghuó)提供一个确定的归属。当泛黄的合同(hétóng)承载不起这份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小小的地下空间,终将因清晰(qīngxī)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暖注脚。 编辑/尹玮 校读(xiàodú)/肖应林 初审/彭培成 终审(zhōngshěn)/沐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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